老马杂谈:巴黎和会期间的“中国民间代表团” 》 分类: 民国, 民间外交 巴黎和会期间的“中国民间代表团” --作者:老马杂谈 113.jpg 梁启超与代表团成员合影于巴黎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法国巴黎召开的“国际和平会议”应该是世人皆知的重大历史事件,但鲜为人知的是,当时竟然还有一个纯民间知识分子组成的“中国代表团”提前抵达巴黎,并自始至终地围观影响了会议全程。 114.jpg 中国民间代表团的团长是昔日“戊戌变法”领军者之一、时为著名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及“国民外交理论”创始人的梁启超先生。因耽心“中国应获之权益”在当时“公理不彰、列强呈霸”特殊情况下会受到损害或侵犯,于是决定组织一个纯私人性质的“观光团”,于和会开幕前赶到巴黎,向列强进行游说,向世界表达中国的立场与诉求,以期有利于我国的外交形势。代表团团长由梁启超先生自任,团员四人皆为某一方面之学者专家,如著名军事学专家蒋方震(蒋百里)、著名经济学家徐新六、著名科学家丁文江及著名国际关系学专家张君劢(推促段祺瑞政府1917年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重要人物)。 在巴黎和会筹备及漫长的会议期间(1919年1月18日至6月28日),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会外义务顾问”的梁启超先生亲自率其“代表团”成员积极开展外交活动,分别拜会了英美法等国政府的代表及各国政要,在收回山东省主权问题上初期还争取到了美国总统威尔逊的支持;他还撰写了一篇题为《世界和平与中国》的文章并翻译成英法等多国文字到处散发或演讲予以广泛传播;他在文中高瞻远瞩地大声疾呼:“倘若有一国而欲承袭德人在山东侵略主义之遗产者,此和平之公敌,而为世界第二战之媒也!” 3月11日,梁启超获得日本代表团向英美法三巨头施压正式要求承继德国在我山东半岛之权益的信息后,即于当天向国内发出了极为重要的电报。国内收报人则是由京沪学者名流组成的纯民间组织“国民外交协会”代理事长汪大燮、总务干事林长民,汪林二人随即将此信息具文呈送大总统及国民政府,强烈呼吁政府及时电令在巴黎的代表团提出抗议;随后又于21日以国民外交协会名义发表了“七点外交主张”并登载于《晨报》及其他媒体上。不久,由梁启超担任理事长、蔡元培、王宠惠、熊希龄、胡适、陶孟和及蓝公武为理事的“北京大学国联同志会”又在《晨报》上发表了该会的《关于巴黎和会的九项决议案》,分别电告顾维钧代表及梁启超,日本国欲侵占我领土的狼子野心迅速在国内传播、发酵再升级为轰轰烈烈。 4月8日,为配合支持梁启超的爱国行动,国民外交协会通电任命梁启超为该会驻巴黎首席代表。 4月30日,梁启超于巴黎紧急致电国民外交协会,通报了中国政府代表团首席代表陆征祥准备有条件签署承认日本承继德国在山东权益“协议”的重要信息,请求国内同仁立即向国民政府及徐世昌大总统施压,及时制止陆征祥的卖国行为。 5月2日,根据梁启超的最新情报,国民外交协会负责人林长民以协会名义迅速在《晨报》上发表了《外交警报,敬告国人》一文,强烈吁请国民政府立即制止政府代表团的“卖国行为”,强烈请求政府废止1918年因“借款”与日本政府签订的“转让山东半岛租借权”不平等密约,更号召全体国人立即行动起来“求公理,反强权,维护国家领土主权”。 两天后,更加轰轰烈烈的五·四爱国主义运动终于发端于北京,波及于全国东西南北,成千上万的教师、学生、工人、学者、职员及商人纷纷冲上街头,罢课罢工罢市、火烧赵家楼、怒殴章宗祥等事件随后也络绎不绝发生了。 在巴黎和会决定于6月28日签署“和平协议”并宣布闭幕之前,个体户“外交家”梁启超先生为防止政府代表团签署丧权辱国的“协议”,悄悄提前通知了旅法中国学生及赴欧劳工组织,28日上午,数百名愤怒的学生劳工一起团团包围了中国政府代表团驻地,阻止政府代表团成员赴凡尔赛宫会场。 梁启超的“中国民间代表团”虽然并没有为国家在巴黎和会上争得任何实质性权益,但他们作为一支高水平且强有力的“啦啦队”,让全世界了解到中国人的“应获之权益”,让全中国老百姓及时获得了自己国家的权益正在遭受他国侵犯,让国民政府及其代表团在行使国家权力时有所顾忌,推动了五·四爱国运动的兴起,其贡献之巨大还是当之无愧的,只可惜后来在轰轰烈烈宣传纪念五·四运动时,对巴黎和会上的信息是由何人及如何传送回国内的,却大都语焉不详,基本上都只用了最简单的“传回”二字,似乎与梁启超先生、“中国民间代表团”及由原“进步党”衍生出的“研究系”不存在任何的关系。 转自《老马杂谈》
Cantonese Patriot的第一次反恐戰爭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Follow Feb 9 · 8 min read 1924年8月9日,孙文、蒋介石扣押广州商团军械。 “广州商团是粤商维持公安会(前身为一九零七年冬成立的粤商自治会)为维持地方公安而倡办的。清末至民初,官兵为暴于民,盗匪出没城乡,白昼抢劫。殷商巨贾为保护商场和资本家的生命财产,遂于一九一二年成立了商团,购枪自卫。最初参加的,只有四十人。龙济光踞粤时,济军与劫匪伙同作恶,时入民家搜查,乘机抢劫财物,还经常调戏妇女。商团以警察不敢干涉,乃穿制服荷枪出巡。一般商人们既信不过警察,也信不过防军,认为商团确能收自卫之效,参加者越来越多。在桂系军阀统治广东时期,除设在西瓜园的商团总部外,老城、新城、东南关、西关、河南都设有分团,而以西关方面为多。至一九二一年,商团军已发展到四百多人。 加入商团的商店,要出资购置枪枝、子弹、服装,并派出人员参加商团军。每一个商团军成员都另有一个人充当后备。成员都是资本家、老板或少老板、司理、掌柜之类,后来也有出钱雇人代替的。商团除了操练外,还要维持市面秩序。各分团规定分段出巡,每队三五人至七八人不等。有时捉到小偷、劫匪,就送到公安局去处理。商团和劫匪直接驳火,打起来的时候也有。一九二一年以后,广州商团与佛山、顺德、九江、乐从以至江门各地商团组织联团,联团间架了专线电话,还互相派队巡逻,乡与乡间,设有擂鼓,互通声气,俨然成地方武装的性质。由于当时军队频频调防,调防以后的真空期间,商团是起了维持地方治安作用的。” “陈(廉伯)在粤商维持公安会成立时(一九一二),担任理财课主任。此后七八年间,他利用汇丰买办身份,勾结军阀、官僚、殷商、士绅,不断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增值财富。其手法有:(一)为殷商们在汇丰开特别账户,办信用抵押贷款、减费汇兑、高息存款等,为汇丰多赚放款利息和吸收大量存款。他既为主子效了忠,自己也趁机捞一大把,而殷商们通过陈的帮助得到周转(实际是趸积居奇)的资金,便对陈推崇备至。(二)趁清末民初政局频频变动、官僚渴欲得到外国庇护以保存其财产的机会,由汇丰代管官僚产业契据,并存入其金砖、外币。汇丰赚了钱,进一步操纵了清国官场,官僚们得到护符,感激陈之德,陈遂开拓了和官场勾结的道路。(三)和统治广东的军阀相勾结,与龙济光、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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