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平:从绿林首领到市长——清末民初革命中的李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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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平 【内容提要】 绿林出身的李福林结识孙中山后加入同盟会,成为辛亥革命时期广州地区民军首领,为广东光复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为自己赢得出路。但在革命转入低潮时,李福林却见风使舵,一度疏远孙中山的革命阵营,与龙济光合作。在受到桂系军阀的排挤后,李福林为寻求政治依靠,再次转向孙中山,却又希望在孙中山与桂系军阀之间左右逢源,与革命政府若即若离,以求利益最大化。随着驱桂战争形势的顺利发展,李福林宣布独立,帮助粤军成功驱逐桂系军阀。由此,李福林赢得了孙中山的信任,其所领导的地方武力成为大元帅府时期革命政权的重要支柱,李的政治地位随之达到新的高度。即便如此,作为地方实力派的李福林,其革命动机的“两面性”,仍然是制约其行为的重要因素。1924 年商团事变中李福林充当调停人,周旋于地方势力与革命政府之间,倍感无奈又不断自责。李福林的个人利益视野,既无法使他成为坚定的革命者,也严重制约地方社会对革命的支持,革命党人始终未能在最具条件的革命策源地广东扎下牢固的根基。 【关键词】 孙中山 李福林 广东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地方势力
广东是近代民主革命的重要策源地,孙中山在此多次发动反清起义,三次建立政权,革命历程充满曲折。学界从商人、会党、军阀、士绅等角度论证了近代广东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阶级局限性及社会基础的缺乏。(1)从革命阵营内部分析,清末民初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也显示出脆弱性,尤其是在革命与地方社会互动中成长起来的地方势力,其对革命的影响复杂且深刻,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 在孙中山的革命营垒中,李福林算不上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出身绿林的李福林在清末民初珠江三角洲一带有着特殊的影响力,对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曾产生过不小影响。(2) 1925 年前李福林参与革命的过程及其背后的复杂动机(3),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末民初革命运动与地方社会的互动及其影响,从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清末民初革命党人推动革命运动的艰难处境及其历史局限性。
一、寻求出路: 绿林参与革命
李福林,名兆桐,别号登同,番禺县大塘乡( 今属广州市海珠区) 人,清末广州著名的绿林首领。关于他的出身,冯自由有这样的记载: “性任侠,好抱不平。清末羊城附近南番顺各县多盗,剽掠以外,尤嗜械斗,大塘乡为众乡( 盗匪) 渊薮,乡人以登同得物不归私有,且分配公平,咸奉为头领。大塘邻近各乡有失物者,登同辄解囊以偿,颇有路不拾遗之风。每遇绿林间大事发生,登同恒指定聚会地点,召集各县头领赴会,各处头领见其信号,莫不惟命是听。”(4) 因为经常在珠江三角洲一带打家劫舍、掳人勒索及勒收行水,李福林成为了清政府打击的主要目标,曾被官府悬重赏通缉。(5)1907 年,因躲避清政府“清乡”,李福林逃亡南洋一带,在那里见到了孙中山,并通过洪门关系加入了同盟会。(6) 革命党人曾以发动会党绿林为反清起义的主要手段。清末广东盗匪有不少进入革命队伍,李福林仅是其中的一员。但就李福林个人来说,他接受革命,与孙中山有直接的关系。李自述: “过了几日,我们便到了安南河内,谒见总理。同日总理叫我加盟。至于是,明白了革命宗旨以及明白了革命大义,多年来,心中纠缠着许多疑难问题,一旦豁然如半夜惊魇有人呼醒! 原来一向与满洲政府作死对头,悬红通缉我,以匪徒看待我,是荣誉而不是侮辱! 满洲政府是汉族的大仇人,其势必不两立的。谁人是匪? 满洲人盗窃我汉人的国家不是匪吗? 这种很浅然显然的大道理,于了解不了解的当中浑混过了若干年了。总理说: 知难行易! 自经革命道理解放我,自经三民主义启迪我,才知道我以前的,只是行。”(7) 孙中山给李福林讲了什么,已无从稽考。从上述李福林所忆可以看出,李对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印象深刻。当时有舆论说,广东盗匪“有革命之声势,无革命之眼光也”,“各属之贼,其有民族思想者,百不得一二焉; 求诸千,千不得一二焉; 求诸万,恐亦寥寥也”。(8) 因此,尽管盗匪有反对清朝政权的行为,但盗匪不可能自觉地成为革命者。没有读过多少书( 据说只读过1 年私塾) 的李福林,原本也只是因为清政府的悬红通缉,使其“蒙了匪名”,生出仇恨情绪,而走向与官府的对立,“省会四乡遐迩远近皆知,大塘李族窝藏得一家巨匪,当然失了自由,只乐得平日既不平等、今日又不自由的氛围中与满洲政府作死对头”。(9)李福林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信服了孙中山的革命理论,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李福林从孙中山那里看到了某些希望。 清末广东盗匪渴求一种“政治性”的出路,“多不愿意干那半农半匪生活,希望有一天受政府的招抚,很乐意洗心革面在光天化日之下做过堂堂正正的人”。(10) 可是,清末以来广东地方政府一直推行严厉的清乡政策,勒缴“花红”,悬赏捕匪,迫得他们东躲西藏,甚至出洋渡海,不少还牵连亲族。盗匪除了仇恨官府外,更多的是迷茫。1911 年,在英德、清远一带活动的“联义太平党会”盗匪曾在“打单掳劫函”中写下“不得已混迹绿林,茫茫前路”的语句。(11) 革命可以给盗匪提供其标榜“正义性”的旗号和更宽广的出路,清末广东盗匪因而争相附和革命,“四乡群盗,面目改变,日益猖獗。其曾附革命者固托革党以自豪,其未附革党者亦冒革党以相吓。于是闹捐毁抢则曰革党也,立堂打单亦曰革党也。”(12)对于绝大多数盗匪来说,推翻旧政权,收缴营勇及乡团的枪械,无疑是他们出头的一个绝好机会,参与革命可以使他们摆脱“匪”的身份,重新融入社会。就在广东省城宣布光复那一天,番禺著名盗匪张禄雇了一个戏班,在槎头乡演戏,以为庆祝。张当众演说,称: “现在新政府成立,我们虽系绿林出身,而迫于不得已之所为,非本心所愿也; 嗣后改过自新,保卫桑梓,大家捞过一番新世界。”此番话赢得了全体鼓掌。(14) 李福林也曾表白: “幸然民国告成身为一等自由国民,洗却满洲人给我盗的匪的一切侮辱,于愿甚足。”(15)张、李的话,真实反映了绿林人物参与革命的动机。革命党人利用盗匪武力反清,同时也给这些地方武力提 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加入同盟会后,李福林随即与同在南洋一带避难的其他绿林会党首领,如陆领、陆兰清、谭义等,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镇南关起义。起义失败后,李福林返回广州地区,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与在地域社会的影响,集合绿林力量参加革命运动,成为辛亥革命时期广东重要民军首领,为革命党人的武装反清起义作出贡献。他曾联络当地的绿林,宣传革命,组织力量。如在顺德县龙江,他们曾以搭棚唱大戏方式发动群众: 头班名剧请到来。四乡民众来观剧了。于是每日锣鼓开场前,在棚中正搭起演讲台,在演讲台演讲三民主义。川流不息的民众们来听三民主义,激动得热度高张〔涨〕,快要达到沸点了。又于是开始招收革命党徒! 手续愈简单愈敏妙,只是在盟约上签一个名字,或打下一个指模,就认是新同志。几日之间,来加盟成为新同志共有几千人! 如火如荼,气象万千,民众给我们唤起了。(16) 这种情况下加入者多是绿林会党人物,或一些贫苦农民。很难说这些人对民主共和思想有真正了解,但毕竟造成了革命的声势。尽管革命党人有自己的阶级局限性,但通过来自社会下层绿林会党的活动,使这场资产阶级革命得到一定的群众基础。李福林就曾炫耀: “自从顺德龙岗〔江〕演戏大闹一场,革命势力已笼罩了南海、顺德、番禺各县属。南海属自太平沙迄西江一带,由潘锦同志负责,顺德属乐从一带,由陆领同志负责,而我在番禺属大塘,恰像居于中心地位,联陆潘两方为一气,造成一座革命的很坚实又利便的地盘。”(17) 李福林营造的革命“地盘”,在广州反清起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09 年革命党人计划发动新军于1910 年正月初旬起义,李福林所在的大塘乡是筹备起义的重要据点,倪映典、朱执信、胡毅生、李海云等先后在大塘商议布置有关起义事宜。朱执信更是常驻大塘,负责南海、番禺、顺德、三水等处的民军策应工作。计划先由新军首先反正,“而李福林、谭义、黎广、陆领等则率四乡会党扑城,以为响应”。(18)后因新军事起仓促,各乡绿林会党力量未来得及响应而失败。事败之后,李福林坚守大塘,做了大量善后工作,曾秘密掩护赵声等撤离广州,逃往香港。据说李福林还在大塘竖起义旗,与李准的清兵战了一个小时,终因力量不敌,被清兵攻入大塘,搜去旗帜军械等,抓走十几个乡民,并查封了李族祠堂与一间当铺。1911 年,革命党人策划筹备广州黄花岗起义,李福林派人承担租赁机关及转送军械等工作。胡毅生、朱执信也常去大塘与李共商如何发动民军、绿林事宜。(19)计划由陆领、谭义等在乐从发动起义,取道佛山,进攻广州; 李福林集中民军于大水圳附近响应,后因 协调不好,才没有及时行动。(20) 广东光复时,李福林带领2000 多民军进入广州城,壮大了革命声势。朱执信在评价民军首领李湛时甚至说: “广东独立,君( 指李湛) 随 广东军政府建立后,着手裁编民军,李福林统率的民军“皆极服从”,而成为军政府的优待对象,“施以组织训练,并稍资以军实”。(22) 不但没有受到冲击,得以保留,还有所壮大,一些小规模的民军合编成为福军。(23) 1912 年3 月军政府镇压有叛乱倾向的王和顺、石锦泉等部民军,李福林曾出面收编安置战败的王和顺部惠军残部,力量得到扩充。(24) 在民初恢复社会秩序、巩固革命政权的斗争中,李福林及其统率的福军也扮演了重要角色。李福林统率福军在珠三角一带负责清乡剿匪,表现出色。朱执信称赞福军标统李湛,“受命一年,所遇战无虑百数十,前后所斩获累至千,还盗所卤〔掳〕者以百数”。(25) 不过在清乡中,李福林的福军也遇到地方民众的抵制。1912 年11 月福军在番禺县高塘乡清乡,乡人拒捕,“集众千余人,白旗招展,枪声隆隆,环向福军轰击”,而福军则开炮焚屋。(26)主要由绿林组成的民军缺少系统的教育与训练,素质低下,趁清乡之机行抢掠之事,时有发生,因而引发了民众的不满与恐慌,“一闻清乡兵至,相告失色,惊惶无措,畏兵之来,甚于畏匪”。(27)李福林部亦不例外。由此可见,革命党人依靠绿林会党反清,革命的基础并不牢固,地方势力却因为革命而获得发展。
二、见风使舵: 李福林与反袁讨龙运动
“二次革命”失败后,龙济光被袁世凯任命为广东都督,革命党人被迫退出广东的政治舞台,革命跌入低谷。但李福林见风使舵,不但未受太大的冲击,而且很快被龙济光任命为“广东都督府游击统领”。报纸披露: “陈景华伏法后,外间谣言蜂起,幸李福林深明大义,即日晋谒都督,担任维持……兹 李福林仍以广州城外的河南为据点,实力也似乎未有大的损失。1914 年12 月,粤省陆军警卫军共有119 营,其中李福林统率的福军警卫军有11 营。(29) 到1917 年3 月,在报纸公布的广东全省警卫军统领营长及驻扎地点情况中,李福林仍有11 营的兵力,驻扎于南海、番禺及东莞等地。(30) 在此期间,李福林仍承担清乡剿匪之责,其福军是龙济光政府清乡的重要力量。龙济光颁发命令称: “现值各属厉行清乡,诚恐此拿彼窜,未能尽绝根株,非有得力军队驻扎各县,会同认真清乡严缉,实不足以清伏莽而靖地方。兹查游击队统领李福林所部各队,俱系本处士兵,各处地方情形,自能熟悉。”(31)如1913 年10 月,番禺慕德里司一带,向为贼巢,驳壳会麕聚,肆意焚抢,当局饬李福林缉拿(32); 1914 年11 月,香山县知事报告省府境内有大股匪徒啸聚,“当道饬行福字警卫军司令李福林派出军队两营,带齐开花机关等枪炮,驰往围剿”。(33) 李福林与龙济光的合作,是双方的需要。一方面,李福林除了在广东( 主要是珠三角地区) 绿林界有一定威信外,与广州的绅商名流也有不浅的渊源,如著名士绅江孔殷、大航商谭礼庭、富户陈俊民、潘某等都与李福林有密切的交往。谭礼庭的电轮往来珠江三角洲一带,由李福林派队伍护航,李福林还与谭礼庭合伙经商,每年都有不菲的收入; 富商陈俊民、潘某等,在中山县一带购置几千亩沙田,每逢收割季节,李福林就派几营兵士为之看守; 李福林自己盘踞广州河南地区期间,也购置大量田产,建立了“厚德围”,雇工经营。李福林实则是以河南地区为中心的广州地方势力的一个代表。外来势力进入广东后,不得不依靠这些地方势力的支持。另一方面,李福林为保护其在广州河南地区的地盘,在纷扰的政局中,始终抱着“随机应变,保存实力”的态度。“二次革命”期间,李福林迟迟不表明态度,虽有革命党人的压力,却仍托词推延,不允宣布拥护广东独立( 其时广东商人基本反对独立) 。龙济光入粤后,革命党人的势力被挤压出去,李福林为保自己地盘与实力,通过江孔殷、谭礼庭等的人脉关系,接近龙济光,最终获得任命。(34)李福林的见风使舵,招致革命党人的强烈批评,在香港的国民党人斥责李叛党求荣,李则以遵照邓泽如“保存实力,随机应变”的指示“觍颜自辩”。(35) 事实表明,李福林并没有积极支持革命党人“反袁讨龙”。朱执信在珠三角一带发动民军绿林起事,并没有李福林的身影。据朱执信报告,在南海顺德,主要依靠的是陆领,“由弟同 1916 年各省讨袁军风起云涌,西南各省护国军在肇庆设立两广护国军都司令部( 后改为中华民国军务院) ,以陆荣廷桂军为主力,东下讨龙。龙济光的统治面临强有力的挑战,广东政局出现新的因素。李福林随机变换立场,借谭礼庭的人际关系,派谭为其代表,主动向都司令部示好,并利用谭的船只,密运煤炭等物资为都司令部所辖海军舰艇补充燃料。同时,李仍对龙济光服服帖帖,两面迎合。南海、番禺本是李福林的“地盘”,缺乏李福林的支持,革命党人发动革命的难度显然增大。甚至到袁世凯末期,龙济光还曾试图利用李福林的关系,消解革命党人的冲击。有消息说,龙济光曾派李福林与朱执信接触,“与之磋商和平办法,因宗旨不合,尚未解决”。(38)当时香港有报纸评论说,李福林“统率大军向扎河南,保卫治安,厥功最伟,而对于前此战事,尤能持平,两不偏倚”。李福林在“反袁讨龙”战争中的表现,还获得北京方面的嘉许。袁卒后,李福林曾派代表晋京觐见大总统黎元洪,表达“卫国忠诚”,赢得嘉许,并获赠七狮头指挥刀一柄。(39) 李福林的巧于应变及其“两面性”手段,使其在政局变换频繁之际获益不少。在桂系接管广东政权后,李福林不仅保住地盘,还从粤督莫荣新那里获得广惠镇守使的任命。(40) 李福林军队的主要职责仍在剿匪,其行动也曾获得一些好评。如李福林督办南番清乡,营长吴近“所过秋毫无犯,乡人皆啧啧称善”,深村堡十乡绅民登报替其表功。(41) 福军副营长黎富等,起获被掳乡民,也被乡民登报致谢。(42) 但是作为地方武力,政治上的“中立”与骑墙,往往难获信任。实际上,李福林还是受到排挤,龙济光将其军队分散调防各地,名为委以清匪重任,实则借以压制削弱李福林的实力。早在1913年的清乡规划中,李福林的军队被分调各地,相当分散。如2 连驻扎南海县的黄鼎司、五斗司; 2 连驻扎南海的三江、金利、神安; 2 队驻扎顺德县; 2 队分别驻扎番禺的茭塘司、慕德里司; 沙湾司、鹿步司则各派2 连分别驻扎; 新宁、新会、赤溪三县,派福字营2 队分别驻扎; 东莞、新安、增城、龙门4县,派福字营1 队分别驻扎,而福军重要的“地盘”———广九铁路沿线,则被济军填防。(43)虽然李福林被任命为保商卫旅营统领,负责河道航运的安全,但其手下一些重要位置,却被桂系安插控制。1917 年8 月,李福林以“人地不宜”为理由,要求当局撤销东北两江保商队长余某和郑某,试图消除牵制。(44) 桂系在地方利益上与李福林也存在冲突。1919 年4 月,惠州绥靖处总办刘达庆捕杀在惠州的福军保商卫旅营20 余人。此案实质上是桂系( 刘为桂人) 与李福林争夺东江地盘的斗争。刘达庆认为东江地域应由绥靖处负完全责任,东江所有轮渡亦应由绥靖处派兵保卫,“曾饬某副官示意附近惠城各该卫旅营军官,谕令退出,各军官明知其用意所在,婉词却之,谓当请命于统领李雍。久之,刘以该军队无意退让,故有日前仇杀之举”。李福林极为不满,向粤督莫荣新呈控刘滥杀无辜。莫荣新曾特请李福林“到署宴会,意欲当席为刘李两人调停和解”,李福林辞不赴席。莫荣新又派张锦芳( 后为广东省长) 和警察厅长魏邦平前往调解,拟定重新划清刘李的权限,以石龙为界,上游属刘达庆管辖,下游归李福林控制。可李福林坚持要先解决刘的冤杀问题。(45)身为保商卫旅营统领的李福林,原来兼辖东西北三江水面,滇军进入后,李根源控制了北江一路,刘达庆又夺取东江上游一部分地盘,李福林的地位与利益明显受到挤压。 为巩固自身的地位与既得利益,李福林不得不寻求其他的政治依靠。当孙中山南下护法时,李福林很快又转向孙中山。
三、骑墙观望: 李福林与孙中山的南下护法
1917 年7 月孙中山南下护法,由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为大元帅,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孙中山抵达广州后,驻节黄埔公园,“赖粤军中之李福林所率福军保护”。(46) 军政府成立后,孙中山选择了广州河南的士敏土厂地址为大元帅府办公地点,主要是借助福军司令李福林的武装巩卫。(47) 然而,在孙中山与桂系军阀的斗争中,李福林因力量有限,更多的是在各派之间持衡,以图自保,对孙中山不免“动摇顾盼”,支持极为有限。为惩罚桂系莫荣新, 1918 年1 月3 日孙中山曾命军舰炮轰督军署,要求各路军队进攻配合,但“除闻李安邦巡舰不时向长堤桂军机关扫射外,未闻任何一部陆上部队有所响应”。(49)有人认为,由于李福林告密,莫荣新采取了不抵抗政策,“中 援闽粤军回粤驱桂战争中,粤军以地方感情相号召,再一次掀起了“粤人治粤”声浪,孙中山也直言不讳: “此次粤军返粤,实以粤人自治为宗旨。”(53)广东各界积极响应支持粤军讨伐桂系,在上海的广东人同情粤军,提供财政资助(54); 广东西部钦廉地区的军人一致决定“要自谋地盘,由黄督办( 志桓) 震慑钦廉,林镇守使( 俊廷) 占领高雷,任何人命令,俱不出兵,严守中立”。(55) 形势对桂系越来越不利,莫荣新对本地势力的猜疑亦随之加重,曾“设计欲将魏氏软禁入署”,致使魏邦平逃往香山; “又闻莫对李福林又硬索百万之助饷,李大恐慌,不敢入督署”。(56) 李福林既有的利益受到威胁。在此背景下,9月26 日,李福林继魏邦平之后在广州河南宣布独立。随后,二人致函莫荣新,促其将粤省统治权归还粤人。孙中山闻此消息,欣喜万分,称“得丽兄沁电,为之狂喜,剿除桂孽,还我河山,兄等之功也”,希望李、魏“努力勿懈”,除恶务尽,将桂系逐出广东。(57) 给四川石青阳的信中,也称: “刻下粤事极为得手,惠州虽未遽下,破坏敌军不少。而广州则已有李福林、魏邦平宣布独立,进驻省城,联同海军,迫莫出境,粤局不难解决。”(58) 陈炯明对李、魏寄予很高期望,“围迫省城,想莫指日可除”。(59)孙中山也多次催促李、魏发兵,共同驱桂。然而,李、魏二人自独立之后,却迟迟未对桂系有所行动,“纯系示威牵制手段,一时不敢暴动”(60),与桂军“对峙不战,专候海军及各界之调和”。(61)当粤军久攻惠州不下,战局不利时,李福林的态度更动摇,“其粤人治粤之主义,尚不坚持,所提出之条件,系希望惠州前方停战使陈部保存”。(62) 以致孙中山极为不满,指责李、魏二人“胆小如鼠,不敢以武力解决”。(63)孙在给军政府秘书吴宗慈的回信中也抱怨: “魏、李优柔,不能及机解决,以至旷日持久,为祸转大,殊为可惜。”(64) 孙中山所看到的李福林胆小、优柔的一面,实则是李骑墙观望态度的表现。当时桂系莫荣新与国民党方面都在派人争取李福林。(65)邹鲁回忆,在他最后一次将往漳州之前,曾秘密到李福林处,提出如粤军回粤时,请李即行内应,李“满口答应”。(66)但李福林更多注重的是自身的利益。1920年7 月22 日,朱执信自香港上书孙中山,特意提到“此次来港,本意福林处可运动,或能一为邦□( 帮助) 。然到港则事已无可为,福林为人非空口白话所能动也。”(67)李、魏力量有限,不会轻易以身涉险,在没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不敢发动对桂战争,只是在观望中等待时局的变化。同时,他们又要顺应“粤人治粤”之潮流,以继续维护在粤人心目中的地位,而且一旦粤军胜利,他们也可以保存自己的利益,在粤桂战局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李福林对桂系的态度仍摇摆不定。桂系也深知战场局势发展直接影响李、魏之态度,因而加紧攻击陈炯明,而对李、魏则“极力缓和退让”,使其有“转 圜自保之方法”。(68) 陈炯明为了鼓动李、魏出兵,也不惜威逼利诱,公开声言:“现大军合围惠州,桂派军队多已派赴前敌,诸兄若能于彼咽喉心腹之地,加以进攻,朝发难,夕可收功,他日论勋,会膺懋赏。若犹徘徊瞻望,不知自奋,则后至之咎,当不能为兄等谅。粤军师直而壮,固无败衄之理。万一不幸而败,兄等自审经此次战事而后,粤人军队其不为桂派所疑者为几何? 则今日所以待粤军者,他日即以待兄等,夫又安能幸免。”(69)此后,随着惠州战事好转,到省城指日可下时,李福林开始表现出积极的态势,对桂系的态度强硬起来,断绝与桂系之交通,“大有决裂在即之势”。(70) 孙中山致电陈炯明充分肯定了李福林的作用,称“魏、李之适时响应,实为粤军之救命汤”。(71) 因为有李、魏的“响应”,省会“车歪炮台、中流砥柱等要塞、菁华所在之西关一带、河南全岛,及海防、江防全数舰队,均隶粤军范围”,桂系莫荣新实际上已是“困守老城,负隅抗拒”。(72) 10 月下旬,粤军占领广州后,孙中山在给李福林回函中予以很高的评价,“执事与丽堂树帜粤垣,同仇敌忾,救乡救国,实所钦迟!”(73)11 月下旬,回复李福林的信函中,孙中山再次赞扬其为粤军打败桂系立下功劳,并希望李能够为西征尽力。(74) 孙中山对李福林的争取,是迫于实力的无奈,本来就缺乏武装的革命党人,不得不借助有过合作的李福林。而李福林的反响,又似乎让处于逆境中的孙中山看到了新的希望,对民军等地方武力的认同感明显增强。粤军回粤驱除桂系莫荣新后,孙中山“以从前军政府毫无实力,所以一事不能办”,决定组织武装,除划出许崇智所部粤军第二军,直隶军府统辖外,“其前此遣散各军,黎萼、许了凡、邓通任各部,与各属未经收编之民军,亦酌量收归编练”。(75) 1920 年底,孙中山与陈炯明在民军问题上产生分歧,李福林与唐绍仪、伍廷芳、魏邦平等出面调停,“凡民军方面归孙节制,而粤军由陈氏指挥,双方均甚同意”。(76) 孙中山此举遭到一些人的反对。黄秋舫即上书孙中山,劝其不要收编民军,认为民军“万不可用”,“实不必用”,“与其滥收性质已坏之民军,徒贻他日收拾之难,曷若就现有十万军队之中,迅予督练,汰弱留强,补足其用品,增加其实力之为愈乎?”(77)但这似乎无法消除孙中山寄望民军的想法,从而就给了与民军有着特殊渊源的李福林新的发展空间。 1921 年孙中山北伐,
三、借势而上: 大元帅府政权与李福林政治地位的提升
“六·一六”兵变后,李福林所部在许崇智的指挥下,由北伐途中回师,救援在广州的孙中山,但在粤北遭遇陈炯明军队的阻击,因交战失利,回援受挫。粤北交战期间,李福林军内部出现动摇与分化,不少人主张投陈以保存身家,而两个支队司令李雍、李芳及总参议李朗如同时离队。(79)但李福林却随许崇智等返回江西,转往福建。此次李福林未在孙陈之间徘徊,很大原因可能与陈炯明不能接纳民军的理念有关。广东光复后,陈炯明力主遣散民军,李福林因邓泽如等的庇护及江孔殷等的协助,其福军才得以幸存。(80) 在闽期间,李福林及福军跟随许崇智,打败了皖系闽督李厚基,建立了一个重要的革命基地。孙中山对之寄予很高期望: “必须保守福州,必须巩固福州,盖福州为革命绝续存亡之关键也。”(81)在福州,李福林的军队编为东路讨贼军第三军, 1922 年10 月18 日孙中山任命李福林为军长。(82) 孙中山十分重视李福林的军队,曾数次复函李,讨论补充枪械装备及军队建设问题。尽管当时孙中山身处困难之中,依然给予李大力支持。如1922 年11 月19 日,孙中山在回复李福林的信中称: “注意枪械补充,自属必要之图。文在此间对于接济,未尝一日忘怀”,“前寄军毯万张,不敷分配,心甚歉然; 兹再购备,寄汝为兄处转发,庶几可为御寒之用”。(83)1923 年1 月,李福林随同蒋介石、罗翼群等赴沪谒见孙中山,向孙报告由粤经赣入闽的情况。在孙的指示下,李“奉命南归”,重新整理广州河南地区的“革命地盘”。(84) 在转战闽赣期间,李福林捞到不少政治资本,尤其是与粤军将领许崇智的合作,使李福林成为孙中山与军阀斗争的重要力量。李福林回到广东后,立即招集旧部,重组力量,投入讨伐陈炯明的战争中,“仓促之间成立三团,防地仍然住河南”。东路讨贼军第三军第二支队司令罗斌,自奉李福林委任后,“即回北江,招集同侣,与原驻之福军旧部,声罪讨逆”,很快攻下佛冈县,并分两路,进攻从化与英德。(85)在讨伐陈炯明的战争中,孙中山前线督战,曾要求李福林亲自督队参与东江战事。(86)李福林所部利用自身的优势,在保障军事运输畅通、配合作战、巩固后方等方面,给予讨伐陈炯明战争以很大的支援。李福林不仅前往广九铁路沿线视察、慰劳将士,还亲赴右路督战。(87)在平定沈鸿英的叛乱中,李福林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率部从白云山后择小道包抄,击溃叛军。(88) 孙中山建立大元帅府后,办公地点又一次选在广州河南地区的士敏土厂,李福林被孙中山任命为“亲军司令”,承拱卫之责,这已是李福林第三次担任此角色。许崇智回粤后,革命政府重新整编军队,李福林的福军改编为建国粤军第三军。政权建立之初,社会动荡,维护稳定的任务相当艰巨,“各属匪风猖獗,地方不靖,驻防各军,不暇顾及剿办,是以匪党每每横霸一方,竟明与政府相抗,非有熟悉地方情形,及肯负责之军官,从事剿办,难收效果”。在此背景下,李福林又被委任为“东顺番三邑剿匪司令”,率领第三军承担剿匪重任。 剿匪给了李福林扩大自身势力的良机,借此机会,李福林所部“防区”得到扩大,势力达珠江三角洲大部分地区。因为剿匪需要,其他军队的防地让出给李福林。如孙中山命令李福林前往东莞番禺交界及莲花山、黄埔一带剿匪,不仅“剿匪区域内军民人等,如有通匪确据,着该司令随时究办”,而且“其现驻该区域内之刘军长玉山、卢军长师谛、徐司令树荣各部,早经明令调遣,各有任务,应即遵照前令,分别开拔,徐部并着归剿匪司令统辖,至现驻陈村濠滘韦涌一带之周师长之贞所部,着即移驻顺德县城,训练待命”。(91)而收编其他军队后,防区也归李福林。如李福林奉令移师剿办陆领部众,所有陆领原驻防地段,“一律派兵收管”。(92) 剿匪过程中,不少民团投靠依附李福林,也壮大了其在地方的势力。如东莞望牛墩乡团长陈翼墀,“以该乡惨被匪党焚劫,非预备实力,不足以镇慑,乃呈请福军收编为团防军”,李福林赞许其“系为保护地方起见”,同意接受,并交由部属王若周“核定章程,勤加训练,随时由王司令节制调遣”。(93) 李福林甚至可以委任县长,把持地方政权。报纸报道: “粤军第三军长李福林,经于本月十一日,亲率大军,接防顺德。该邑县长,因事弃职,一时合邑民心惶恐,故于李军长莅止时,该邑绅商各界,来辕环请权委干员,维持县务,以定人心。李军长为俯顺舆情剿匪便利计,业经委任本部参谋处长邓雄,暂行署理该县县长,经已呈报总司令部,咨请省长加委云。”(94) 随着在地方社会影响力的增大,李福林在孙中山大元帅府政权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政治地位也不断攀升。1924 年1 月,李福林开始履行禁烟会办的职责(95); 2 月,孙中山又派委李福林为筹饷局会办,虽李福林请辞,但未获准。(96)9 月,李福林就职广东全省警务处处长(97); 同时被委任为广东全省民团统率处督办。李福林出任此职,舆论甚为看好: “ 孙中山督师北伐,李福林并未派军队参加(99),却被委以留守广东的重任。就在各军筹备北伐之际,李福林乘军舰开赴顺德剿匪,“指挥所部协同大举扫荡,并派拨队伍次第剿办各处盗匪”。(100)孙中山北伐前发表《对粤重要宣言》,表示要还政与广东,“以广东付之广东人民实行自治”,并蠲除一切苛捐杂税。(101)被孙中山称作“望重桑梓,实深倚畀”的李福林(102),自然成了理想的人选。孙科辞职后,李福林被任命为广州市长。(103)孙中山希望借李福林巩固广东这个北伐的后方。 20 世纪20 年代的广州市长一职,对草莽出身的李福林,如同“烫手山芋”。此前孙科曾借用西方的理念,推行市政改革,使广州成为中国市政的模范。而此时“民选市长之声浪,弥漫全市”。(104)缺乏新式知识背景的李福林清楚其中的挑战性,先是“决意不就”(105),但不久李福林就在各界的“敦促”下就职。就职演讲中,李福林仍然声称: “福林非市长才,特以既奉省署任命,复受各界敦促,故不得不暂为权理,一俟民选市长选出,福林仍当退而专理军事,各界诸君如有所见,请随时指教,并希望各界早日选出市长,俾福林得卸仔肩。”(106) 然而,对于致力于寻求“政治性”出路的李福林而言,广州市长一职极具诱惑力。上任伊始,李即着手废止一些苛捐杂税,如撤销牛皮捐附加费,取消汽水及化妆品捐,免加横水渡捐等。(107) 这些捐税都是此前革命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而设,李福林的施政偏离了革命党人预设的政策。表面上看,李福林是秉承孙中山离粤前“蠲除一切苛捐杂税”的旨意,但实际上,更主要是为应对当时省长胡汉民主导的“市长民选”浪潮。(108) 撤销已定的捐税,李福林赢得广大民众的支持。如化妆品捐自下令撤销后,该行商人欢声雷动,“全市各化装〔妆〕品商店贩,皆鸣炮志颂,该行维持会陆启兴等,并雇有汽车多辆,悬有奉李市长谕撤销化装〔妆〕品捐全体恭颂大旗,游行各马路,沿途燃放串炮”。(109) 此前政府决定变卖禺山市场,以济军需,李福林“固素以爱护商民为职志,因殊不以变卖为然,当即呈复省署请准予毋庸变卖”。(110) 李福林的做法是否正确,另当别论,但很显然,他因此获取了基层民众的拥护,其策略是成功的。其中,也明显体现出李福林与革命政府不同的利益“视野”。 孙中山逝世后,有消息说李福林将辞去广州市长,但舆论披露,“据政界接近李市长之人云,从前李军长对于市长一职,虽屡次欲摆脱,然卒未获大元帅允许。现李市长以大元帅薨逝未久,在国丧期内,正欲竭力设法整顿市政,以报帅恩,辞职一说,殆非事实,赴汕之说,更无其事。”(111)显然,李福林充分利用了孙中山的旗号,不愿放弃到手的政治地位。
四、两难的调停人: 商团事变中的李福林
李福林始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也是民初广东地方武力发展的关键性人物。长期的剿匪作战,使李福林在地方民团中深有影响。李福林兼任广东民团统率处督办后,各属民团十分拥戴,“佥以李督办对于商民甚为爱护,故均表示服从”。(112)1924 年下半年广州商团因购械事件与孙中山的革命政府发生冲突(113),与地方民团有着深厚渊源的李福林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 扣械事件发生初期,李福林“本属不闻不问”(114),但其立场是倾向支持政府。8 月19 日广州商团迭催河南商团答复同一行动,河南商团以事关重要,请示李福林。李福林当众劝谕: “此次扣留陈廉伯私运军火案,经政府证明,只陈廉伯私人之罪,与商团无关,商团方面,亦应体谅政府之苦衷。河南治安,系本军责任,如河南商团,与河北商团,取反对政府一致行动,则余先将所部退出河南,一切地方治安责任,由商团自行负责。”河南商团聆听李之言后,咸为觉悟,决定不与河北商团一致行动。(115) 8 月28 日商人掀起罢市风潮,政商各界在总商会会议调停,李福林到会宣布“伟见”,力主和平协商解决: “商团以自卫而购枪械,兹因枪械而致罢市,此在商民,纯不顾利害。查商团方面,陈廉伯逃走后,主持无人,遂使政府与商团间,无从直接磋商解决,如果陈廉伯是正当行为,大可出而对政府详为声明,如人疑我作盗窃行为,我若无之,应出而辩白,今陈竟潜伏不出,其行为不正当可知,今大家同是粤人,事已至此,大家一致共商解决之法,早日了结,免商民多受损失,是所厚幸。”(116) 李福林的军队也承担了维持社会稳定的责任。在佛山商团准备罢市时,“政府得胡军长报告后,即令饬胡思舜军长、李福林军长,设法妥为打销,晓谕商团,勿为一二败类所愚弄”。(117) 扣械风潮发生后,谣传四乡有受人运动,相率罢市,聚众抵抗情事,佛山石湾澜石张槎等乡,传说尤甚,当地乡绅“诚恐当道未明真相,信以为真,或致出于剿办,特敦请粤军第三军长李福林,亲莅各乡,巡视一周”,借以消弭谣言,保护乡村。(118) 9 月,李福林出任全省警务处长与民团统率处督办职务后,在事件处理中继续充当重要的调停角色。按李福林自己所说,出任调停是出于商团请求。“至九、十月之际,商团副团长李颂韶、总稽查黄砺海,迭到面称,政府扣留团械,日久尚未发还,现在各团友愈加愤激,诚恐罢市风潮复起,殊非地方之福,请军长出任维持,为商民造福,力请政府将现存团械发还,无论有四五千之多,甚而少至三千,但能一次发还,表示政府对待商团诚意,各团友则异常欢喜,无事不可商量,断无再后苛求。”(119)李福林因商团枪械事,曾与公安局长李朗如联谒孙中山,得到孙中山的支持,据说孙中山对其表态,“商团枪械,当可发还”。(120) 在交还枪械环节,李福林又是重要的“中介”。9 月中下旬双方拟定协议,“由李福林军长派队会同商团到黄埔查点枪械,查明后用兵舰载运回省,寄泊江防司令部,由李军长、范军长及商团方面派人共同监守,俟将购械凭证分别验明,而商团方面自认代政府劝销之公债票额,亦如数募集现款,即将枪械如数发还”。(121)但是,当9 月26 日李福林、李朗如偕同商团代表带夫役乘舰赴黄埔,拟起运枪械回省时,却因“某项手续尚未完满”而失败。(122)李福林锲而不舍, 10 月提出解决问题的三条具体办法,其中李自己主动承担“召集殷实商人筹备20 万元,由租捐项下拨还”的责任,办法得到政府同意。(123) 10 月9 日晚,李福林约同商团、总商会、善堂善界代表,并公安局长李朗如等,星夜前赴黄埔军校将所存团械长短枪4000 枝,子弹12. 45 万余颗,载运回省,点交商团公所代表李颂韶、黄砺海等领还,并承诺其余所欠枪枝,陆续设法归还,“务期适符护照九千余枝之数”。(124) 由于商团的背信弃义,“收领枪弹既毕,而罢市风潮即接踵而兴”,李福林犹欲设法消弭,10 月11 日亲到沙面寻获李颂韶、黄砺海等同到商团公所,召集各分团长会议,“责其失信,并晓以大义”,可商团方面却仍置若罔闻,“迨至夜深,该代表等急于散会,始于口头上应允通传各行商店复业,为稍事敷衍之计”。(125) 李福林的调停努力以失败告终,商团在少数人煽动下叛乱,孙中山遂授意军队平叛。李福林的军队参与其中。粤军总司令许崇智在给孙中山的报告中称,粤军总共收缴了1042 枝商团枪支,其中李福林所部缴得商团长短枪枝508 杆,阵亡士兵15 名,受伤官长5 员,士兵29 名,是粤军中收缴枪枝最多,伤亡最多的。(126)可见,李福林还是拥护孙中山的。 有说法称,李福林军队平乱,是胡汉民用了激将之法: “胡对李福林言,谓商团收械不开市,责 商团叛乱也并没有改变李福林对民团的看法,作为民团统率处督办的李福林仍然坚持鼓励民团发展的政策。商团事变期间,刘震寰部在番禺骚扰地方民团,李福林出面干预,以致刘不得不发布命令,保护正当乡团。(130) 就在商团事变之后不久,李福林亲赴番禺沙菱乡团总局,“召集绅耆开会,讨论举办民团事宜”。(131)1925 年8 月,全省民团统率处发布告示劝令民众尽快办团自卫: “官卫不如自卫,速办民团为贵,盗贼固可铲除,械斗以兹消弭。或以举办民团,贫户并无关系,不知被匪拉参,贫富事关一体。富者不过破财,贫者必遭枪毙,或妨收缴团枪,谣言殊不足计。民团不足战争,煌煌著为条例,尔等速办联团,百利断无一弊。凡属正式民团,本处维持到底,各人安居乐业,便是太平盛世。”(132) 孙中山也并不反对民团,就在商团叛乱刚刚平定之际,广东省长公署发布告示称: “现奉大元帅令开,前因广州商团作乱,政府不得已以兵力平定之,各县商团无附乱行为者,已通令各县一律保护,至于各处乡团,更无关系,断无牵涉之理,为此特行布告,各处乡团服从政府,捍卫闾阎,应受法令之保护,各宜安心尽职,无须惊疑,如造谣惑众者,定行究治不贷。”(133) 但是在发展民团的方式上,李福林与政府存在差异。1925 年4 月省署通令民团统率处及各县县长,“严禁各属民团联团,毋得强迫农会加入,并不得妄向农会加抽”。(134)而此前李福林则鼓励联团,曾以番禺县各司民团,均联合成团,其未联合者,只菱塘一司,“特委车篷洲充任该司联团团总”。(135) 福军旅长兼东莞民团长王若周则下令禁止乡民参加农会。(136) 李福林的做法实则体现了其维护地方武装利益的倾向。从这个角度看,李福林在商团事件中奔波调处的用意也就不难理解了。
六、结语
在革命党人策动下,清末参与反清起义的广东绿林首领数以百计,李福林仅是其中一员。但是,能够在革命道路上走下去,以致改变自己命运的屈指可数,李福林则是最典型的一个。绿林出身的李福林未必能够真正理解并信服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但是他所代表的地方武力需要“政治空间”,他所代表的地方利益需要“政治保障”。通过对孙中山革命事业的支持,李福林所代表的地方武力,赢得了发展。但是,一旦革命遇到挫折,此类地方势力又转向其他的政治依靠,表现出明显的“两面性”。在民初动荡的局势下,“两面性”是地方势力的重要生存策略之一。李福林与革命的离合,即是典型的表现。 对于孙中山的革命事业来说,李福林远不如胡汉民、朱执信、廖仲恺等革命党人重要,然而缺乏武装的革命党人,在认识到仅依靠一派军阀去打倒另一派军阀不可能完成革命任务的道理后,有着合作基础的地方武力不可避免地成为革命的助力。孙中山对李福林有过希望,也有过怀疑,但始终不愿放弃这股力量,显露出革命力量的薄弱。李福林所代表的是一种广东地方势力,其背后有商人谭礼庭、士绅江孔殷等,更有遍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民团及其操纵者士绅、盗匪等势力。这是李福林与其他绿林首领命运不同的最大原因。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都离不开地方势力的支持,这也是孙中山能够旋覆旋起的重要基础。但是,革命党人始终与这些地方势力存有距离,双方的合作更多的是相互利用,并未建成有深厚地方社会基础的革命阵营。孙中山以国家民族命运为怀,李福利所代表的地方实力派,始终以自身利益为重。立足于地方的李福林可以为大元帅府政权维持社会秩序,却难以承担扫荡军阀的大任,“两面性”的困惑严重制约了地方武力对革命的支持。 在清末民初广东各派地方武力中,李福林对孙中山革命事业有较大的支持。李福林的“地 盘”,以广州郊外河南地区为中心,遍及东莞、香山、顺德、南海、番禺、新会等地,是近代广东经济最为发达的核心区域,也与区域政治中心广州关系最为密切。以孙中山为首革命党人却并未能有效地控制这个区域,将其建设成为革命的大本营,不能不说是革命在社会动员、社会改造、社会利用方面的缺失,也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清末民初革命运动社会基础之薄弱。 〔作者何文平,中山大学 ( 责任编辑: 杨宏)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0BZS035) 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 08I—04) 阶段性成果。 (1)参见邱捷《广东商人与辛亥革命》( 中华书局编辑部: 《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 年版) ,陈剑安《广东会党与辛亥革命》( 中南地区辛亥革命史研究会、湖南省历史学会编: 《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青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选》,中华书局1983 年版) ,赵立人《辛亥光复前的广东民军》( 《近代史研究》1993 年第5 期) ,段云章、邱捷《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军阀》(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年版) ,贺跃夫《士绅与辛亥革命》(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1992 年第5 期) 等。 (2)对李福林的研究尚缺乏,主要是一些介绍性的文章,如冯自由《民国前之李登同》( 《革命逸史》第2 集,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219—221 页) 、黄干甫《我所知道的李福林》( 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广东文史资料》第9 辑,1963 年8 月,第111—123 页) 、肖俊汪《“李灯筒”———民国陆军上将李福林其人其事》( 广州文史研究馆编: 《羊石春秋》,花城出版社2008 年版,第319—321 页) 等。 (3)1925 年后李福林的表现与影响有着更为复杂的背景,拟作另文探讨。 (4)冯自由: 《民国前之李登同》,《革命逸史》第2 集,第219 页。 (5)广东文史资料编辑部: 《旧广东匪盗实录》,广州出版社1997 年版,第3 页; 西凤: 《广东反正前后的绿林大哥》,香港《大华》第14 期,1966 年9 月。 (6)《李福林从事革命经过》,杜元载主编: 《革命人物志》第12 集,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3 年版,第59 页; 黄干甫: 《我所知道的李福林》,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广东文史资料》第9 辑,1963 年8 月,第112—113 页。 (7)《李福林革命史料》,杜元载主编: 《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74 页。 (8)贯公: 《说贼》,《广东日报》,光绪 (9)《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72—73 页。 (10)陆丹林: 《组织民军的工作》,香港《宇宙风》第64 期,1938 年3 月,第126 页。 (11)《清英之会匪》,《时报》,1911 年5 月30 日,第4 版。 (12)《广东各团体因乱事布告中外同乡书》,《时报》,1911 年8 月26 日,第4 版。 (13)大汉热心人: 《广东独立记》,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广东辛亥革命史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146 页。 (14)《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83 页。 (15)《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78 页。 (16)《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78 页。 (17)冯自由: 《革命逸史》初集,中华书局1984 年版,第204 页。 (18)《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80、81 页。 (19)吕芳上: 《朱执信与中国革命》,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78 年版,第109 页; 冯自由: 《革命逸史》第2 集,第221 页。 (20)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 《朱执信集》下集,中华书局1979 年版,第890 页。 (21)胡汉民: 《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总45 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年版,第45 页。 (22)丁身尊: 《论辛亥革命时期的广东民军》,《近代史研究》1982 年第4 期,第238 页; 赵立人: 《辛亥光复前后的广东民军》,《近代史研究》1993 年第5 期,第229 页。 (23)周兴樑: 《孙中山与近代中国民主革命》,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第288 页。 (2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 《朱执信集》下集,第891 页。 (25)《乡人从匪拒捕之愚》,《民生日报》,1912 年11 月12 日,第5 页。 (26)段云章、倪俊明编: 《陈炯明集》上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第145 页。 (27)《李福林为游击队统领》,《香港华字日报》,1913 年9 月25 日,未标版页。 (28)《粤省陆警两军之营数》,《华国报》,1914 年12 月19 日,第3 版。 (29)《广东全身警卫军统领营长姓名并驻扎地点一览表》,《广东中华新报》,1917 年3 月6 日,第5 版。 (30)《分调福军清乡之驻扎地》,《华国报》,1913 年12 月2 日,第3 版。 (31)《饬李福林缉拿番属驳壳会》,《华国报》,1913 年10 月14 日,第6 版。 (32)《调军前往香山剿匪》,《华国报》,1914 年11 月16 日,第6 版。 (33)参见黄干甫《我所知道的李福林》,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广东文史资料》第9 辑,1963 年8 月,第112—118 页。 (34)黄干甫: 《我所知道的李福林》,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广东文史资料》第9 辑,1963 年8 月,第117 页。 (35)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 《朱执信集》上集,第245—246 页。 (36)《李福林拿获乱匪解讯》,《华国报》,1914 年12 月10 日,第6 版。 (37)《指天衍兄弟被获》,《华国报》,1915 年2 月5 日,第6 版。 (38)《各派民军之面面观》,《香港华字日报》,1916 年5 月30 日,第1 张第2 页。 (39)《总统赐李福林七狮刀》,《香港华字日报》,1916 年10 月12 日,第1 张第2 页。 (40)黄干甫: 《我所知道的李福林》,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广东文史资料》第9 辑,1963 年8 月,第117—118页。 (41)《深村堡十乡绅民序述吴营长近之功德》,《广东中华新报》,1917 年5 月22 日,第2 版。 (42)《恭颂福军五十四营副营长黎富连长秦堂保护得力》,《广东中华新报》,1917 年5 月22 日,第2 版。 (43)《分调福军清乡之驻扎地》,《华国报》,1913 年12 月2 日,第3 版。 (44)《本省新闻》,《广东中华新报》,1917 年8 月25 日,第5 版。 (45)《粤刘达庆枪毙福军之暗潮》,《申报》,1919 年5 月3 日,第7 版。 (46)陈锡祺主编: 《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中华书局1991 年版,第1046 页。 (47)罗翼群: 《记孙中山南下广东建立政权》,全国政协、广东省政协、广州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合编: 《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 年版,第4 页。(48)《任命李福林职务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合编: 《孙中山全集》第4 卷,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146 页。 (49)罗翼群: 《记孙中山南下广东建立政权》,《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第12、10 页。 (50)郭翘然、李洁之: 《孙中山南下护法与援闽粤军的建立》,《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第60 页。 (51)程潜: 《孙中山南下护法后广东内部的斗争》,《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第36 页。 (52)马湘: 《跟随 (53)《致李烈钧函》,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合编: 《孙中山全集》第5 卷,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336 页。 (54)广东省档案馆编译: 《孙中山与广东———广东省档案馆库藏海关档案选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年版,第184 页。 (55)《日暮途穷之桂系》,上海《民国日报》,1920 年9 月13 日,第3 版。 (56)《桂系四面楚歌》,上海《民国日报》,1920 年9 月16 日,第2 版。 (57)《致李福林魏邦平电》,《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338 页。 (58)《复石青阳函》,《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348 页。 (59)段云章、倪俊明编: 《陈炯明集》上卷,第490 页。 (60)李培生: 《桂系据粤之由来及其经过》,中华书局2007 年版,第160 页。 (61)李培生: 《桂系据粤之由来及其经过》,第170—171 页。 (62)李培生: 《桂系据粤之由来及其经过》,第160 页。 (63)《复马育航函》,《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358 页。 (64)《复吴宗慈函》,《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367 页。 (65)《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89—91 页。 (66)邹鲁: 《回顾录》,岳麓书社2000 年版,第89 页。 (67)转引段云章、沈晓敏编著《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 年版,第276 页。 (68)李培生: 《桂系据粤之由来及其经过》,第170 页。 (69)段云章、倪俊明编: 《陈炯明集》上卷,第479 页。 (70)李培生: 《桂系据粤之由来及其经过》,第164 页。 (71)《致陈炯明电》,《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371 页。 (72)《致徐世昌等电》,《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371 页。 (73)《复李福林函》,《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383—384 页。 (74)《复李福林函》,《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423 页。 (75)《孙唐伍抵粤后之经过情形》,长沙《大公报》,1920 年12 月10 日,第2 版。 (76)转引段云章、沈晓敏编著《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第322 页。 (77)《黄秋舫请孙中山勿编民军书》,《香港华字日报》,1920 年12 月10 日,第3 张第4 页。 (78)《命李福林率部赴韶关令》,《孙中山全集》第5 卷,第624 页。 (79)罗翼群: 《记孙中山南下广东建立政权》,《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第28 页。 (80)参见黄干甫《我所知道的李福林》,《广东文史资料》第9 辑,第115—116 页。 (81)《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94 页。 (82)《任命李福林职务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合编: 《孙中山全集》第6 卷,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579 页。 (83)《复李福林函》,《孙中山全集》第6 卷,第613 页。 (84)《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99 页。 (85)《重建广州革命基地史料》,《革命文献》第52 辑,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0 年版,第378 页。 (86)《致李福林电》,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合编: 《孙中山全集》第8 卷,中华书局1986 年版,第168 页; 《连日福军作战消息》,《广州民国日报》,1923 年9 月8 日,第 6 版。 (87)《李福林察视广九路》,《广州民国日报》,1923 年8 月8 日,第6 版。 (88)《李福林革命史料》,《革命人物志》第12 集,第100 页。 (89)《李福林督兵剿匪》,《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3 月21 日,第6 版。 (90)《令李福林剿南顺香土匪》,《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7 月5 日,第6 版。 (91)《剿匪司令之权限》,《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3 月19 日,第3 版。 (92)《福军已收管陆领防地》,《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6 月10 日,第6 版。 (93)《福军收编东莞乡团》,《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4 月22 日,第10 版。 (94)《李福林权委顺德县长》,《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7 月14 日,第6 版。 (95)《禁烟督会办之通电》,《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 月16 日,第7 版。 (96)《李福林请辞会办职》,《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3 月4 日,第6 版; 《给李福林的指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 《孙中山全集》第9 卷,中华书局1986 年版,第552 页。 (97)《李福林就警务处长职》,《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18 日,第6 版。 (98)《委李福林为民团处督办》,《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18 日,第6 版。 (99)《大元帅实行督师讨伐》,《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6 日,第3 版。 (100)《李福林赴顺德剿匪》,《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11 日,第2 版。 (101)《大元帅对粤重要宣言》,《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11 日,第1 版。 (102)《给李福林的指令》,《孙中山全集》第9 卷,第552 页。 (103)《李福林继任市厅长》,《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16 日,第2 版。李福林市长之职由省长廖仲恺任命,但据说出于孙中山的旨意。当时报纸称: “市政厅长一职,自孙科辞职后,即由大元帅委李福林接充。”《市长问题之现在与将来》,《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23 日,第6 版。 (104)《市长问题之现在与将来》,《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23 日,第6 版。 (105)《市长问题之现在与将来》,《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23 日,第6 版。 (106)《李福林就职市长情形》,《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24 日,第6 版。 (107)《李福林撤销牛皮捐附加费》,《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27 日,第7 版; 《拟取消汽水及化装品捐》,《广州民国日报》, (108)当时报纸称: “省长对于市长选举,极为认真。”《选举市长之种种消息》,《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14 日,第6 版。 (109)《化装品捐商仍请示开抽》,《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0 月6 日,第7 版。 (110)《李福林保存禺山市场》,《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0 月3 日,第7 版。 (111)《李福林辞职不确》,《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3 月31 日,第6 版。 (112)《各属民团对李督办之态度》,《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30 日,第3 版。 (113)关于广州商团事变的研究,可参见邱捷《广州商团与商团事变———从商人团体角度的再探讨》( 《历史研究》2002 年第2期) 和敖光旭《“商人政府”之梦———广东商团及“大商团主义”的历史考查》( 《近代史研究》2003 年第4 期) 等文。 (114)《李福林追述团案经过》,《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10 日,第3 版。 (115)《扣留私运军火案十志》,《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8 月22 日,第3 版。 (116)《扣留私运军火十六志》,《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8 月29 日,第3 版。 (117)《扣留私运军火十一志》,《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8 月23 日,第3 版。 (118)《李福林巡视石湾等乡》,《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8 月29 日,第3 版。 (119)《李福林追述团案经过》,《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10 日,第3 版。 (120)《扣械案完全解决》,《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17 日,第3 版。 (121)《发还扣械手续已商妥》,《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19 日,第6 版。 (122)《扣械尚未运回之原因》,《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9 月29 日,第3 版。 (123)周东燮主编: 《一九二四年广州商团事件》,崇文书店1974 年版,第45 页。 (124)《李福林追述团案经过》,《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10 日,第3 版。 (125)《李福林追述团案经过》,《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10 日,第3 版。 (126)《粤军收缴团枪之呈报》,《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20 日,第6 版。 (127)《广东扣械潮》,《香港华字日报》社1925 年版,第87 页。 (128)《李福林追述团案经过》,《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10 日,第3 版。 (129)《广东扣械潮》,第125 页。 (130)《刘震寰令保护正当乡团》,《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0 月30 日,第6 版。 (131)《李福林赴菱塘办民团》,《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21 日,第6 版。 (132)《劝告速办民团》,《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8 月17 日,第6 版。 (133)《保护各属商团之布告》,《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0 月27 日,第3 版。 (134)《严禁强迫农会加入民团之省令》,《广州民国日报》,1925 年4 月16 日,第3 版。 (135)《菱塘司联团将成立》,《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22 日,第7 版。 (136)《虎门官绅之新写真》,《广州民国日报》,1924 年11 月4 日,第6 版。 近代史研究2011年0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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